為進一步加快創新發展步伐,有效調動公司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通過創新工作思路、工作機制、工作舉措,推動公司各項工作全面發展,集團公司黨委研究出臺工作創新獎勵辦法,設立獎勵基金對工作創新合理化建議予以獎勵。
該辦法的實施范圍為集團公司及所屬全資、控股、參股企業全體員工。具體要求是圍繞集團公司各工作方面及層面,就如何運用科學的理論、思路、方法和技術,創新管理體制、運作模式、工作思路、工作機制、工作方法等提出合理化建議。合理化建議以個人名義,既可以對本部門、本崗位工作提出建議,也可以對公司全局及其他工作提出建議。建議要符合國家的政策、法規和規定,符合公司總體工作規劃和部署,具有一定的創新性、指導性和良好的實踐效果,同時具有應用、推廣價值和示范作用。工作創新建議如確對提升工作質量和效益具有重大貢獻,公司將對建議提出人實施獎勵并將之作為提升晉級的依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