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落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市國資委自2008年開始對委屬企業實施經營業績目標責任制考核。根據市國資委的總體工作部署及與建投集團簽訂的目標責任要求,我公司領導班子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團結帶領全體員工,在國際、國內經濟大環境導致的各種不利因素影響下,努力推進企業經營管理和各項業務工作的開拓創新,推進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有效保障了我市大建設的資金需求和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較好地完成了所承擔的目標任務。
為發揮年度目標考核的激勵、導向功能,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強化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集團公司建立了獎懲分明的激勵機制,對超額完成目標任務及未全面完成目標任務分別予以獎懲。2009年度目標考核任務要求我公司承擔建工集團、客運公司等5戶改制企業職工生活區共74片10,867戶移交的任務,因該批改制企業生活區移交情況復雜、協調難度極大,根據移交政策,移交接收方提出的很多移交條件我公司自身無法協調解決,故雖經多方艱苦努力,至年底時仍有部分生活區未完成移交,影響了年度目標任務的全面完成。此情況雖然主要為客觀原因所致,但我們沒有因此推脫逃避責任,而是勇于自我檢討,敢于承擔責任、自我加壓。為示懲戒,集團公司黨委研究決定對從主要領導到駕駛員的全體員工分層次進行相應比例的工資扣發,通過強化獎懲樹立正確導向,激勵鞭策公司全體工作人員改善調整工作行為,更加積極、主動、規范地完成公司工作目標,更好地促進企業科學發展和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