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強黨員干部的廉潔從業意識,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明確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以及工作目標、任務,按照“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要求,近日,集團公司分別于各所屬企業、集團公司各部門簽訂了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責任書明確了各所屬企業主要負責人及集團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是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要帶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要切實加強紀律建設,要嚴格執行中央、省、市及市國資委關于黨風廉政要求的有關規定,堅持以上率下、逐層傳導。責任書還強調,對違反或者未能正確履行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所應承擔的領導責任的,將依法依紀進行責任追究。
下一步,集團公司還將督促所屬企業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建立健全責任體系,強化責任追究。